搭载工区《关于加强岁末年初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理论考试

1. 三级明火作业未到现场确认的,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处罚( )元,由人力资源部扣除个人过失分( )分,并到安监部接受再教育一周。
2. ( )后原则上禁止生活区、机舱、油舱/柜、气站、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二级明火作业,悬挂脚手架及3层架以上钢管脚手架搭拆作业,一级吊装作业,密闭舱室及狭小空间二氧焊作业。
3. 按照“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肃处理”的安全工作准则,公司决定,自即日起至( )为特殊安全管控时期,实施强化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
4. 特殊管控时期,高处作业不扣安全带、对行为人和责任人一律处罚( )元:
5. 特殊管控时期,进入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帽带不系紧,一律处罚责任人( )元
6. 各部门/工区要认真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在当前形势下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人员,公司将按规定予以严厉问责,所有处罚一律顶上限处理。
7. 所有重点作业项目策划未批准前一律不允许开工,总体策划未批准前,单船危险作业项目不允许施工。
8. 二级明火作业未到现场确认的,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处罚1000元,由人力资源部扣除个人过失分2分,并到安监部接受再教育一个月,同时予以安全约谈
9. 至2020年1月底,对各单船、区域重大危险作业项目(油舱/柜、管系附近及上建二级明火作业,大件吊装,密闭舱室清油、二氧化碳焊、喷漆,悬挂脚手架及整舱脚手架拆除,制造系统重点N808项目施工等,各部门/工区领导每天至少抽取一处重大危险作业项目到现场就过程控制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班中检查确认,安监部每周对部门/工区领导确认情况进行汇总
10. 特殊管控时期,对通风抽风措施落实不到位,CO2气管、天然气、氧气漏气,割刀使用后未放入水桶、重点部位明火作业无监护人、监护人无证等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从重处理并通报。
11. 严抓危险作业审批关,严肃危险作业申请审批纪律。各部门、工区危险作业项目要严格执行( )、( )、( )、( )的工作步骤,安监部每周对现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不认真履职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2. 重点排查起重机械、叉车、高驾车、焊接设备及自带设备等,重点检查( )、( )、( )、( )等情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对于明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又安排人员使用的管理人员一律移交人力资源部待岗处理,性质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3. 组织对大型起重设备( )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 )和( ),安监部内场组及各工区每周对下班后大型起重设备封车情况进行一次突击检查。
14. 基本信息:
姓名:
队伍:
更多问卷 复制此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