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要求
有以下情况的要详细上报具体情况
1.经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疑似病例;
2.经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确诊病例;
3.密切接触过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4.过去15天有武汉或湖北省进出经历,且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
5.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武汉或湖北省离开者,且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
无上述五种情况的单位,请信息报送员进行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