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海供电公司临时性电价政策用户意向享受登记表

尊敬的电力企业用户:
       为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冠肺炎商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号)文件精神,方便广大客户足不出户、便捷办电,国网宁海县供电公司针对高压两部制电价企业用户,提供线上登记便利化举措。有意向的企业用户,请根据您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感谢您的配合!
1. 用电地址所在乡镇:
请选择
2. 请输入企业信息:
用电户号:
用电户名:
所在地区:
详细用电地址:
联系电话:
3. 企业复工情况
4. 是否即将复工?
5. 复工时间是否在2020年2月1日及以后?
6. 复工前是否无任何用电或只有少量门卫等必需的生活用电?
根据政策规定,疫情期间如您的企业用电超过限定负荷,将无法申请办理基本电费减免政策
7. 请选择企业复工日期:
8. 建议您通过网上国网APP申请办理暂停,办理暂停后可在暂停期间减免基本电费,您是否需要办理?
对于已办理暂停减容业务,现需要继续停用的,电力公司将自动给予续期;对于未办理暂停减容业务仍需停工的,已临时性放宽变更周期及暂停时间限制,企业可选择“按天”办理暂停减容手续,待复工时再申请恢复。临时性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暂停及恢复的业务均可点击https://zsdl.zj.sgcc.com.cn/act2019 下载“网上国网"APP在线申请
9. 复工后生产用电最大负荷是否会超过您企业用电容量的75%?
10. 请选择贵公司目前正在执行的基本电费计费方式。
如您确认贵公司复工后最大用电负荷大于用电容量的75%,且目前基本电费计费方式还是按容量计收的,您暂时无需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费方式。
如您确认贵公司复工后最大用电负荷少于用电容量的75%,且目前基本电费计费方式还是按容量计收的,建议您通过国网上国网APP申请办理修改为按实际或合约最大需量计收。原政策规定两部制电价用户确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后,在3个月内应保持不变,临时政策期内可按月变更。临时性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容量/需量变更业务均可点击https://zsdl.zj.sgcc.com.cn/act2019 下载“网上国网"APP在线申请
如您确认贵公司复工后最大用电负荷大于用电容量的75%,请尽快核查您目前选择的基本电费计费方式是否是按容量还是按需量计算,负荷大于用电容量的75%的情况应选选择按容量更划算,反之则应选择需量更划算。原政策规定两部制电价用户确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后,在3个月内应保持不变,临时政策期内可按月变更。临时性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容量/需量变更业务均可点击https://zsdl.zj.sgcc.com.cn/act2019 下载“网上国网"APP在线申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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